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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国梁先生合代理芯海计持有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125,075股,占公司总股本171,271,000股的4.1601%。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于2020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楼国梁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代理芯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1,271,000股的比例不超过0.583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楼国梁先生于2021年7月7日起不再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基于楼国梁先生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的公开承诺所作出 2023年2月17日,公司收到楼国梁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代理芯海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楼国梁先生于2021年7月7日起不再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基于楼国梁先生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的公开承诺所作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注:计算减持比例的总股本以楼国梁先生该次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175,822,100股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代理芯海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减持条件: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本人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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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人财务状况等因素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意向: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人财务状况等因素后审慎制定减持股份的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减持方式: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代理芯海不低于发行价 (5)减持程序: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代理芯海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代理芯海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楼国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代理芯海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楼国梁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代理芯海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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