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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Tieer Gu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选择视频接入,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代理芯海董事Chengbin Qiu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代理芯海董事会秘书邱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方志强先生、财务总监赵凯先生等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关于代理芯海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代理芯海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代理芯海
■ 2.08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代理芯海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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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通过代理芯海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GD代理芯海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代理芯海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代理芯海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0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4.01议案名称:关于与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代理芯海 表决情况: ■ 14.02议案名称:关于与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3议案名称:关于与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4议案名称:关于与张华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理芯海 14.05议案名称:关于与RadixView LLC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5、7-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代理芯海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6、11-1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4、13-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4议案14.01、14.02、14.0代理芯海3的关联股东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ieer Gu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14.04的关联股东张华进行了回避表代理芯海决;议案14.05的关联股东Richard Aufrichtig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丽颖、毛佳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理芯海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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