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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3-02-20 16: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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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芯海科技西安分公司是怎样一个情况

原标题: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3.芯海科技西安分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香农芯创科技代理芯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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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为本次配代理芯海股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23年2月15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5.西安芯海科技公司位置

代理芯海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配股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配股的认购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香农芯创;证券代码:300475)将于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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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股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加快落实本次配股的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配股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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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6日证券代码:代理芯海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22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芯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代理芯海示自2023年2月16日上午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148号文同意注册,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发行人”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香农芯创全体代理芯海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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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芯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2月14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一、认购情况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代理芯海3年2月7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0.07元/股。

经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代理芯海配股发行认购情况如下:二、发行结果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香农芯创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2,000,000股。

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香农芯创原股东按照每代理芯海股人民币10.07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1股的比例参与配售。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

本次代理芯海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一)原股东配售结果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公司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420,0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37,565,767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0股的89.4代理芯海42302%,认购金额为378,287,273.69元。

(二)承诺认购履行情况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代理芯海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认购股数分别为4,967,607股、3,959,360股、3,823代理芯海,313股和2,173,920股,分别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股的11.83%、9.43%、9.10%和5.18%;合计全额认购了14,924,20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0股的35.53%。

(三)本次配股发行成功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代理芯海)收市,香农芯创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420,0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37,565,767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股的89.44230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代理芯海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四)送达通知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三、配股除权与上市本公告刊登当日(2023年2月16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代理芯海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10股配售0.894423股。

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2月3日(R-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巨代理芯海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自2023年2月16日上午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香农芯创科技代理芯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6日 本版导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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